什么是民事行为权利中的时效制度?
民事行为权利中的时效制度。一般来说时效指的是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达到一定的期间便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果之制度。时效被引进民法系统时,称为民事时效。民事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其应行使的民事权利达一定的期间便产生权利人丧失其民事权利或义务人免除其民事义务的效果之制度。
因此在民事法中的诉讼时效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指民事主体若于一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受分割的民事权利,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便不予保护的制度。所以企业经营者应当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认识到时效制度的重要性,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另一种是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普通诉讼时效又可以分为:
①一般诉讼时效期,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短期时效,我国民法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时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损毁或丢失的”,诉讼时效期均为1年。
③长期诉讼时效期,我国民法规定:“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的诉讼时效期为20年。
而特殊诉讼时效其实也是因为时间的特殊规定而定的,其中有的长于一般时效,也有的短于短期时效,法律上都有其规定。至于一般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来说我国民法作了如下规定:
①因违反合同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有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履行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③侵权行为是持续发生的,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计算。
④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从监护人知道或监护人是侵权人的,从设定变更监护人后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或从被侵权人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计算。
另外我国民法还定有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具体由人民法院决定,另外还有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在有条件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削减到最后六个月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致使权利人可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和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再重新计算。”
总之企业经营者一定要深刻了解和掌握以上这些基本法律原理和知识才能在创业过程中遇到自己合法权利被侵害的时候不会吃哑吧亏,而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为己所用,捍卫自己的利益。